重庆典当行与借贷有哪些区别

来源:http://www.cqxfdd.com/news/153.html    发布时间:2022-09-02

重庆典当行的定义:

《典当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对典当的定义的规定。即“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由该定义可以看出典当被界定为一种融资行为,是一种附担保条件的资金借贷活动,说明典当业务是一种金融业务。同时当的融资活动是以物为担保前提的。即先有物的担保行为,后才有资金的借贷行为。当物是对典当行债权的担保,当物的种类既可以是动产、财产权利、房地产或者是这三类财产的组合。而且也明确了典当融资的基本流程即当户提供当物、交付费用、取得当金、到期还本付息、赎回当物实质上描述了一个具体的典当行为过程。

民间借贷的定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重庆典当行和民间借贷的差异:

1.典当行做为一种特种行业,审批管理手续严格。成立典当行需经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批,并要依法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因其具有准金融企业性质,经营典当业务及附带的鉴定评估、咨询服务和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业务。

2.典当中的借款行为与担保行为共存,要借款就必须提供优质有效的当物,有典当才能借款,故典当权是以特殊担保物权的成立为前提。

3.典当可以依标准收取相关利息,还能按规定的幅度收取典当综合费用,这种费率标准往往高于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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