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典当行

来源:http://www.cqxfdd.com/supply/79.html    发布时间:2023-5-8 0:00:00



重庆典当行不得收当下列财物:


1.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

2.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4.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

5.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

6.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

7.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

8.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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